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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日期:2019-07-03 16:46:05   打印

2019年7月3日,以“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助推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献礼”为主题的《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在总行门前开展。我行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摆放宣传桌、悬挂带有相关标语的条幅,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参与人数百余人。

宣传内容主要以市场主体与金融机构达成续贷协议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市场主体以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设定抵(质)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为主。

本次《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提高群众对《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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