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拥有八项权利 金融机构有十二个红线不得触碰
日期:2019-03-12 12:25:26 打印

金融消费者八大权利:

1.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2.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3.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4.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5.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6.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7.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8.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十二个“不得”:

1、金融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金融机构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

3、金融机构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4、金融机构不得强买强卖

5、金融机构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

6、金融机构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7、金融机构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8、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

9、金融机构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

10、金融机构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

11、金融机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2、金融机构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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